通卫校团〔2020〕6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海安校区团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社团活动安全、有序、规范地进行,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共青团南通卫生高职校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学生社团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条 学生社团活动实行指导老师、社长双负责制。
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不得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社团成员要服从学校团委管理。
第四条 每学年社团集中招新后,由社团负责人组织全体社团社员每人亲自签署《学生社团管理安全告知书》(附件1),汇总后交社联存档。签署《学生社团管理安全告知书》是成为社员的必要条件,学生在签署《学生社团管理安全告知书》后方可参加社团活动。
第二章 活动审批
第五条 学生社团每学期初需填写《学生社团学期活动计划表》(附件2)上报校社团联合会初审后,报团委审核备案后按计划开展社团活动。学期中如对原计划表有临时调整,应提前告知校社团联合会综合办公室。
第六条 社团发起的活动应立足校内,面向本社团内部社员。学生社团举办的校外活动、全校性活动、非《学生社团学期活动计划表》上的非计划性活动,需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在活动开展前一周,社团负责人将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附件3),由指导老师签字后,交至校社团联合会,由社联综合办公室负责初审,报团委审核备案,并在社团提交表后两日之内告知社团负责人审核结果。活动在经社团联合会、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方可举行,校外活动需由指导老师带队。
第七条 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倡导“安全、就近、小型”原则,外出活动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各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外出旅游、探险、攀岩、潜水、跳伞、赛车、赛马、漂流、聚餐以及参观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厂矿单位等高风险活动。
第三章 活动实施
第八条 经批准同意的活动需严格按照活动计划,在指定的时段和区域开展,做好学生社团成员的组织和管理。学生社团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场地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动举办的情况下,应改期或取消。若改期或取消,应尽快书面通知社团联合会。
第九条 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社团需自觉接受校社团联合会监督、检查和管理,遵守活动场地使用规范。
第十条 活动中,社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道路交通规则和校纪校规,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二)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三)不到危险场所活动,不到江河游泳,不到险要地带游玩;
(四)重视对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室内活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五)积极协助社团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事宜。
第十一条 不得开展具有风险性的社团活动时。
第十二条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意外伤害、疾病、死亡的,由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及时报校社团联合会、团委和学校值班领导;伤害、疾病严重的,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如需发放四字管理学分,应严格按照并遵守《学生社团活动四字管理加分细则》,经过社团联审核,校团委盖章后方可实行。
第四章 活动监督
第十四条 社团活动计划申请、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社团考核档案中。校社团联合会根据《社团学期活动计划表》和《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期相关抽查。学生社团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情节轻微的,取消社团年度内所有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勒令社团整顿或予以取缔,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该活动组织者相应处分。
第五章 活动教室使用说明
第十五条 社团活动使用校内教室的,只能安排非自习时间使用,不得占用上课,早晚自习时间,未按规定使用教室,校团委将对社团进行整顿教育。
第十六条 社团须遵守教室、器材借用、使用的相关规定。如有特殊情况,须由社团负责人及时说明,经认可后视情况予以协调处理。
第十七条 经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可以在借用教室内进行以下活动:
(一)社团内部的会议;
(二)社团内部的培训、交流等常规活动;
(三)由社团主办的交流、展示、演讲活动;
(四)由社团主办的,评审通过的其他活动。
第十八条 社团禁止在教室内开展以下活动:
(一)产生大量垃圾且不易清理的活动;
(二)使用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临近教室正常使用的活动;
(三)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的活动。
第六章 年度优秀社团(精品社团)评选办法
第十九条 关于年度优秀社团(精品社团)评选的办法,学生社团在本年度内获得市级及其以上荣誉,根据级别降序分类。
第二十条 开展校级及其以上社团活动(超过10人),每年度达到5次,活动流程必须符合《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并附活动佐证材料。
第二十一条 新注册成立社团原则上不参与当年的考核。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江苏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学生社团管理安全告知书
2.学生社团学期活动计划表
3.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
4.年度优秀学生社团申请表
附件1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社团管理安全告知书
社 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二课堂的主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提高社团成员的安全意识,保障社团活动中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与学生社团成员签订《学生社团管理安全告知书》。
一、学生社团安全管理要求。
1.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的活动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公德,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学生社团组织学生举行校内活动前须拟定活动计划,于每学期初填写《学生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交由社团指导教师签字、交至校社团联合会,校团委批准备案后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所有非计划的临时性活动、校外活动、全校性活动,需由社团负责人提前一周向校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社团校外活动需有社团指导教师带队方可进行。
4.学生社团校外活动倡导“安全、就近、小型”原则,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外出活动人数不宜过多。各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外出聚餐、旅游、探险、攀岩、潜水、跳伞、赛车、赛马、漂流以及参观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厂矿单位等高风险活动。
5.经批准同意的活动需严格按照活动计划,在指定的时段和区域开展,做好学生社团成员的组织和管理。学生社团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场地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动举办的情况下,应改期或取消。若改期或取消,应尽快书面通知校社团联合会。
6.开展具有风险性的社团活动时,学生社团需制定安全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情况。社团成员在参加社团活动过程中,如遇到意外伤害、疾病等,学生社团负责人和指导老师需第一时间通报校社团联合会和团委,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伤害、疾病严重的,应第一时间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7.如发现学生社团违反上述规定,学生社团成员可向校社团联合会管理部反馈举报。
8.学生社团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情节轻微的,取消社团年度所有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勒令社团整顿或予以取缔,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二、学生社团成员安全管理要求。
1.学生社团成员本着自身兴趣爱好和自愿的态度加入学生社团、参与社团活动。
2.学生社团成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团管理制度,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服从社团活动组织者的管理。不进行传教及宗教活动,不聚众赌博,不参与传销;不组织和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签名活动。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而在活动期间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3.学生社团成员要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活动中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活动期间不要单独行动;不要携带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高山坠亡、深水溺亡等事故的危险地区;重视对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区域活动;高度注意饮食安全,不要乱采摘野生果实,以免发生食物中毒;警惕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牌照、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小偷抢匪;一旦发生意外,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学会自救和互助。
4.发现学生社团成员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学生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制止,做好记录,及时向校社团联合会管理部反馈。
5.学生社团成员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的,情节轻微的,取消在校期间两个月内参加一切社团活动资格和年度团内所有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校期间四个月内参加一切社团活动资格和在校期间团内所有评比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6.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7.因个人过错造成他人伤亡事故,由当事人双方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学生社团成员在经学生社团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活动,所发生的事故,由双方承担相应责任,反之,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9.非社团活动期间,学生社团成员自行活动属于学生个人行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安全告知书一人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由校社团联合会负责保存。
四、学生社团成员及学生社团负责人已完整阅读本安全告知书,并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以上内容。
社团成员签名:
社团负责人(签名): 指导老师(签名):
日期: 日期:
共青团江苏省南通卫生高职校委员会(盖章)
附件2
学生社团学期活动计划表
社团名称 | |||
社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
-- 学年第 学期社团活动计划 | 格式要求(具体):活动时间,地点,内容 例如1、2020.5.30 ,行政楼1楼 , XXXXXXXXXXX 2、2020.6.10,A教学楼 , XXXXXXXXXXX | ||
指导老师意见 | |||
社联审核 意见 | |||
团委意见 (盖章) |
附件3
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
社团名称 | 活动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
活动类型 |
| ||
活动策划书 (非计划活动填写活动内容即可) | (另附件) | ||
指导老师 意见(签字) | |||
社联审核 意见 | |||
校团委 意见(盖章) |
附件3
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
社团名称 | 活动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
活动类型 |
| ||
活动策划书 (非计划活动填写活动内容即可) | (另附件) | ||
指导老师 意见(签字) | |||
社联审核 意见 | |||
校团委 意见(盖章) |
附件4
年度优秀学生社团申请表
社团名称 | 活动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
社团类型 |
| ||
本年度获奖情况 | (另附件) | ||
开展校级活动情况 | (另附件) | ||
社联审核 意见 | |||
校团委 意见(盖章) |